今天是: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欢迎您!
为深入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和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提升群众宫颈癌疾病防控意识,降低受种对象宫颈癌和癌前病变发病率,推进宫颈癌综合防治工作,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妇女联合会等五部门在全省实施适龄女性国产双价HPV疫苗接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基础上,2026年继续对全市适龄女性接种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实施惠民项目,具有福州市学籍或户籍、未接种过HPV疫苗且年龄在13—14周岁的女生,选择接种非免疫规划HPV疫苗可享受定额补助。
供稿:免疫规划科
一审:姚丽钦
二审:詹文青
三审:罗柏友
Copyright 2009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办
公安备案号:35010202001851 闽ICP备11009988号
联系方式:0591-63039912 | 隐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