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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再次暴露后,怎么接种疫苗才好呢?

发布时间:2024-09-04    来源:福州市疾控中心     字号: | |

  现在喜欢猫猫狗狗的人越来越多,除了宠物的主人,还有兽医、动物驯养师等高危人群,和猫狗接触的频率非常高,狂犬病再次暴露的机会也更高。那么如果以前被狗咬伤了,已经接种过狂犬疫苗,现在又一次被猫狗咬伤或抓伤了,应该怎么规范处理呢?今天我们就来谈谈狂犬病疫苗的接种。狂犬病疫苗的接种分为暴露前、暴露后和再次暴露后接种。其中,再次暴露后如何处置也是预防接种中的常见问题。

  一、暴露前预防

  第0 天、第7天和第21天(或第28天)分别接种1剂,共接种3剂。持续暴露于狂犬病风险者,全程完成暴露前基础免疫后,在没有动物致伤的情况下,1年后加强1剂次,以后每隔3-5年加强1剂次。

  二、暴露后接种

  5 针法程序:第0、3、7、14 和28 天各接种1 剂,共接种5剂;

  “2-1-1”程序:第0天接种2剂(左右上臂三角肌各接种1剂),第7天和第21天各接种1剂,共接种4剂(此程序只适用于我国已批准可以使用“2-1-1”程序的狂犬病疫苗产品)。

  三、再次暴露后接种

  根据《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 年版)》第二十七条 再次暴露后处置。

  1.伤口处置。任何一次暴露后均应当首先、及时、彻底地进行伤口处理。

  2.疫苗接种。再次暴露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应继续按照原有免疫程序完成剩余剂次的接种;全程接种后3个月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加强接种;全程接种后3个月及以上再次暴露者,应于0、3天各加强接种1剂次狂犬病疫苗。

  3.被动免疫制剂注射。按暴露前或者暴露后程序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者,除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外,暴露或者再次暴露后无需使用被动免疫制剂。

  供稿:免疫规划科

  一审:谢德雄

  二审:詹文青

  三审:张 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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