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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101]MZZJ[GK]2024005、2024年防病宣传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4年防病宣传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0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350101]MZZJ[GK]2024005
项目名称:2024年防病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49,400.00元
(一)采购包1(福州市2024年通过平面媒体开展防艾系列宣传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7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7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5,4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
福州市2024年通过平面媒体开展防艾系列宣传项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7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
(二)采购包2(福州市2024年老年防艾系列视频创作宣传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6,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2-1 |
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
福州市2024年老年防艾系列视频创作宣传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3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
(三)采购包3(福州市2024年防艾“夕阳红”进社区宣传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5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56,000.00元
投标保证金:5,12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3-1 |
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
福州市2024年防艾“夕阳红”进社区宣传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56,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
(四)采购包4(2024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8,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4-1 |
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
2024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4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五)采购包5(2024年福州市高校投放艾滋病知识调查-安全套发放-自检试剂智能平台宣传干预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8,4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28,400.00元
投标保证金:2,568.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5-1 |
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
2024年福州市高校投放艾滋病知识调查-安全套发放-自检试剂智能平台宣传干预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28,4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六)采购包6(2024年福州市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4,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6-1 |
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
2024年福州市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宣传服务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内完成该项目
(七)采购包7(2024年慢病防治宣传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07,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07,000.00元
投标保证金:4,14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7-1 |
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
2024年慢病防治宣传服务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07,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30日前
(八)采购包8(福州疾控慢病健康管理中心健康宣传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8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1,76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8-1 |
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
福州疾控慢病健康管理中心健康宣传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88,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30日前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采购包1: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无效。
2.采购包2: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无效。
3.采购包3: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无效。
4.采购包4:无。
5.采购包5: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无效。
6.采购包6: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无效。
7.采购包7: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无效。
8.采购包8: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包1:
(1)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2.采购包2:
(1)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采购包3:
(1)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4.采购包4:
(1)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5.采购包5:
(1)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6.采购包6:
(1)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7.采购包7:
(1)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采购包8:
(1)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00至12:00:00,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2024年9月3日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5层1502室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5层(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名称: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万沙路199号
联系方式:0591-62715078
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0591-87677863-803
项目联系人:游秀敏
电话:0591-87677863-803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2日
供稿:综合科
一审:谢德雄
二审:詹文青
三审:张 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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