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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诊断标准》等 19项标准发布!

发布时间:2024-06-07    来源:福州市疾控中心     字号: | |
  近日,卫生健康标准网发布2项通告,涉及多项职业卫生标准,具体如下:
  国卫通〔2024〕9号
  现发布《职业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诊断标准》等13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及1项标准修改单,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职业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诊断标准》等13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及1项标准修改单国卫通〔2024〕9号

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标准修改单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第2号修改单
  上述强制性标准及标准修改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GBZ 6—2002、GBZ 10—2002、GBZ 15—2002、GBZ 23—2002、GBZ 27—2002、GBZ 37—2015、GBZ 40—2002、GBZ 89—2007同时废止。
  上述推荐性标准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WS/T 39—1996、WS/T 46—1996、WS/T 63—1996、WS/T 96—1996同时废止。
  二、《职业性皮肤放射性污染个人监测标准》等6项标准国卫通〔2024〕10号
  现发布《职业性皮肤放射性污染个人监测标准》等6项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上述1项强制性标准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GBZ 166—2005同时废止。
  上述5项推荐性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GBZ/T 181—2006、GBZ/T 216—2009、GBZ/T 256—2014、GBZ/T 233—2010、GBZ/T 144—2002、GBZ/T 202—2007、GBZ/T 146—2002同时废止。




供稿:职业卫生科
一审:缪宏阳
二审:詹文青
三审:张 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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