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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标本的接收证明表格

发布时间:2024-05-28    来源:福州市疾控中心     字号: | |

  一、下载附件并填写两份材料

  1.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接收证明;

  2.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安全承诺书。

  二、提交材料

  1.将填写完整的附件1发送到邮箱:fzcdc@163.com,并电话联系0591-62715818。

  2.五个工作日后,携带盖好公章的附件2至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号楼802领取材料。




  附件:

  1.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接收证明

  2.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安全承诺书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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