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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疾控中心公共卫生业务受理范围说明

发布时间:2017-01-16    来源:福州市疾控中心     字号: | |

  一、业务受理范围

  环境卫生:主要进行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地铁站环境卫生学监测与评价等;

  食品卫生:主要进行食品污染与有害因素监测;

  消毒卫生:主要进行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和消毒产品、一次性卫生用品与化妆品工厂生产环境卫生学检测等;

  学校卫生:主要进行教学环境卫生监测。

 

  二、工作流程

  

 

  三、注意事项

  1.业务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30-16:30,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延后。

  2.服务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万沙路199号,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号楼5楼公共卫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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