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教育 > 放射与职业卫生

职业健康小课堂 | 什么是职业病,你清楚哪些是职业病吗?

发布时间:2024-04-28    来源:福州市疾控中心     字号: | |
  2024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2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主题是“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职业病,这个看似遥远却与我们息息相关的词汇,其实就在我们日常生活的点滴之中。长时间面对电脑、身处嘈杂的工厂环境、频繁接触有害化学物质……这些看似平常的工作场景,却可能隐藏着职业病的隐患。因此,了解职业病,掌握预防和应对措施,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职业病的定义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是在从事职业活动中产生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必须存在实际上的劳动关系,必须是因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而且要符合我国职业病诊断标准,在国家公布的职业病目录之内。
  职业病的特点
  首先,病因有特异性。只有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才可能患职业病;诊断职业病必须有明确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在控制接触后可以控制或消除发病。其次,病因大多可以检测,一般有剂量—反应关系。第三,不同接触人群发病特征不同。由于接触情况和个体差异的不同,可造成不同接触人群的发病特征。第四,早期诊断,合理处理,预后较好,但仅只治疗病人,无助于保护仍在接触职业病危害人群的健康。第五,大多数职业病,目前尚缺乏特效治疗,应着眼于保护人群健康的预防措施。
  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多少种类?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包括10大类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尘肺病13种、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职业性皮肤病(9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性传染病(5种)、职业性肿瘤(11种)、其他职业病(3种)
  作为一名劳动者,如何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劳动者应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如果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则不得从事相应的有害作业。劳动者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合法规范的劳动合同,明确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参加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积极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工作场所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备要学会正确使用和维护,作业时要佩戴符合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等。对于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劳动者要坚决拒绝。劳动者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报告。
  




来源:共建共享职业健康公众号
供稿:职业卫生科
一审:缪宏阳
二审:詹文青
三审:张 秋

附件下载

Copyright 2009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办

公安备案号:35010202001851 闽ICP备11009988号

联系方式:0591-63039912 | 隐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