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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长期接触水银有多危险? 这8类职业人群当心“职业性急性汞中毒”!

发布时间:2024-04-02    来源:福州市疾控中心     字号: | |
  近年来,急性汞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其中,许多事故是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缺乏对汞的了解、不重视汞防护导致的。
一、职业性急性汞中毒有多严重?
  案例1:某寺庙修缮要制作一大批镏金瓦,31名工人们在揉金、抹金和烧金工艺流程中,使用了汞(俗称“水银”),无防护接触了大量的汞水和汞蒸气。赶工制作时有10名人员出现头痛、头晕、恶心、乏力,双手出现接触性皮炎,部分人员牙龈肿胀疼痛、流涎,经当地机构诊断为急性汞中毒。
  案例2:某荧光灯车间为节省成本,经常关闭抽风系统,导致车间汞浓度超标,某35岁女工入职不久就因吸入高浓度汞蒸气,出现不明发热、食欲不振、恶心、腹痛、腹泻、腰部酸痛、手脚麻木、疲乏无力和头昏等症状。医院检查发现,她已患上牙龈炎、肠胃炎、蛋白尿等疾病,经当地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性急性中度汞中毒。
  案例3:某黄金地质队对一废弃矿井进行地质勘测,23名工人下井工作几天,就有9名工人发现自己有头晕、头痛、咽痛、呼吸困难、咳嗽、胸痛、腹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但地质队未意识到危险,继续开工。之后越来越多人出现相似的症状,且不断加重。直至22名工人均出现上述症状,地质队才停止勘测作业。当地机构进行现场卫生学调查后发现,该工作场所汞浓度超标达16.6~313倍,最后确认该事件为一起群体性的职业性急性汞中毒。
二、哪些职业可能接触到金属汞?
  汞(mercury,Hg),一种金属元素,通常是银白色液体。在各种金属中,汞的熔点最低,只有-38.87 ℃,也是唯一在常温下呈液态并易流动的金属,质感犹如果冻。职业性汞中毒指的是接触金属汞所造成的中毒。

  以下八类职业人群易接触金属汞:
  1.工业上汞矿开采与冶炼;
  2.用汞齐法提取金银、镀镏金银;
  3.电工器材、仪器仪表如温度计、气压表、血压计、石英灯、荧光灯等的制造和维修;
  4.用汞作阴极,电解食盐生产烧碱和氯;
  5.塑料、染料工业用汞作催化剂;
  6.生产含汞药物及试剂;
  7.口腔科用银汞齐填龋齿;
  8.钚反应堆的冷却剂等。
三、急性、慢性汞中毒特点
  汞蒸气具有弥散性和脂溶性,可迅速通过肺泡壁,以金属元素形式被吸收。呼吸道吸收是职业性汞中毒的主要途径。
  急性汞中毒的表现与慢性中毒比较有很大的差别:急性汞中毒起病急骤,有发热、呼吸道和周身症状;主要损伤肾脏、消化道、肺等器官;口腔-牙龈炎远比慢性中毒多见和严重,多数有胃肠道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接触高浓度汞蒸气可以出现急性支气管炎、间质性肺炎;皮肤接触常出现皮疹,多为泛发性红斑、丘疹或斑丘疹;可伴有肾脏受累,肾病综合征表现为大量蛋白尿、低蛋白血症、水肿,可伴高脂血症;尿汞往往有明显增高;神经-精神症状和震颤在中毒早期多不明显;慢性汞中毒,一般具有明确的长期汞接触史,有三个临床特征,分别是易兴奋、震颤和口腔炎;主要损伤脑、消化道、肾脏等器官;主要表现为头晕、头痛、失眠、焦虑、多梦、抑郁和情绪激动等神经衰弱症状,以及多汗、肌肉震颤、口腔黏膜出血、牙龈肿胀和牙齿松动等症状。同时,还可能会出现肾损害,比如低分子蛋白尿、白蛋白尿,甚至出现肾病综合征等。
四、职业性急性汞中毒诊断分级
  根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性汞中毒诊断标准》(GBZ 89—2007),急性汞中毒的诊断分级如下:
  轻度中毒:
  短期内接触大量汞蒸气,尿汞增高,出现发热、头晕、头痛、震颤等全身症状,并具有下列一项者:
  a.口腔-牙龈炎和(或)胃肠炎; 
  b.急性支气管炎。
  中度中毒:
  在轻度中毒基础上,具有下列一项者:
  a.间质性肺炎; 
  b.明显蛋白尿
  重度中毒:
  在中度中毒基础上,具有下列一项者:
  a.急性肾功能衰竭;
  b.急性中度或重度中毒性脑病。
五、治疗原则及预防措施
  治疗原则:
  迅速脱离现场,脱去污染衣服,静卧,保暖;
  驱汞治疗:用二巯丙磺钠,二巯丁二钠;
  对症处理与内科相同
  预防措施:
  1.改革工艺及生产设备,控制工作场所空气汞浓度,用无毒、低毒原料代替汞: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密闭化,加强通风排毒,使作业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汞-金属汞(蒸气)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TWA) 0.02 mg/m3,短时间时量平均容许浓度(STEL): 0.04 mg/m3。
  2.加强个人防护,建立卫生操作制度:接汞作业应穿工作服,戴防毒口罩。工作服应定期更换、清洗除汞并禁止携出车间。班后、饭前要洗手、漱口,严禁在车间内进食、饮水和吸烟。
  3.定期健康体检及就业前体检:患有慢性肾脏疾病、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已确证并仍需要医学监护的精神障碍性疾病等,应列为职业禁忌证,均不得从事汞作业。汞作业场所有毒作业分级Ⅱ级及以上的工人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Ⅰ级的每2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怀疑有急性中毒的进行应急健康检查。
  4.查出职业禁忌证、长期接触达到观察对象、出现急慢性汞中毒的病人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来源: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供稿:职业卫生科
一审:缪宏阳
二审:詹文青
三审:张 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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