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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质合规是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本年度我中心需对不低于30%的县(市)区疾控中心的监测能力开展确认工作。12月,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我中心成立了考核专家组,依照《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能力确认评审准则》,从人员及岗位设置、工作场所、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质量管理体系、实践能力等五个方面,对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区、福清市及永泰县四个县(市)区疾控中心是否具备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能力进行了现场确认。
经过现场检查与考核,晋安区、长乐区、福清市及永泰县疾控中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能力均符合确认要求。截止目前,我中心圆满完成2024年度本市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能力确认工作。下一步,我中心将于下一年度继续对辖区内其余8个县(市)区疾控中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能力开展确认工作,推进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提质合规,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提升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的技术水平。
供稿:职业卫生科
一审:谢德雄
二审:詹文青
三审:谢兆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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