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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注|关于发布《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标准》等2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及解读

发布时间:2025-05-16    来源:福州市疾控中心     字号: | |

  4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标准》《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标准》2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对两种新纳入职业病目录的职业病的规范诊断提出具体要求。


  2024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新增2个职业病类别和2种具体职业病,其中,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类别中新增腕管综合征(限于长时间腕部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的制造业工人)。为实现对职业性腕管综合征的规范诊断,制定《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标准》

  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类别中新增创伤后应激障碍(限于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人民警察、医疗卫生人员、消防救援等应急救援人员)。为实现对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的规范诊断,制定《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标准》

  一、《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标准》


  《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标准》明确,根据连续3年及以上患侧手腕部从事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的职业史,手部正中神经支配区域出现感觉或运动功能障碍的症状和体征,伴有神经电生理检查或腕部高频超声检查异常,结合职业健康监护和现场职业卫生调查资料,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类似疾病,方可诊断职业性腕管综合征。


  本标准通过综合分析国际劳工组织及部分国家和地区对职业性腕管综合征的临床研究、职业卫生调查及诊断指南等资料,结合我国相关调查研究结果和标准的可操作性要求,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对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的关键技术作出判定指标。本标准适用于制造业工人长时间从事腕部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所致腕管综合征的诊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范了“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腕部重复作业和腕部用力作业”的术语和定义。

  (二)规定了职业性腕管综合征的诊断原则,强调职业性腕管综合征的发生与劳动者作业姿势、用力情况、作业动作及重复频率、作业时间等有关,强调做好职业健康监护的重要性。

  (三)规定了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判定指标,患侧腕部有长时间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职业史,同时具备手、腕部临床表现、特殊检查阳性体征及客观检查指标异常。

  二、《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标准》


  《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标准》明确,根据参加突发事件处置的职业史,6个月(含)内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的临床表现,病程超过1个月,引起临床上明显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受损,结合精神科检查和突发事件调查结果,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类似疾病,方可诊断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

  本标准通过综合分析国际劳工组织及部分国家和地区关于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标准、职业卫生调查及诊断指南等资料,结合我国相关调查研究结果和标准的可操作性要求,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对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的关键技术作出判定指标。本标准适用于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人民警察、医疗卫生人员、消防救援等应急救援人员发生创伤后应激障碍的诊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范了“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的术语和定义。

  (二)规定了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的诊断原则,强调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发生与职业特征、参与职业活动的性质有关,强调做好职业健康监护的重要性。

  (三)规定了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判定指标,强调需同时具备突发事件处置经历、“三联征”症状、严重功能损害,并排除其他因素所致类似疾病。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供稿:职业健康科

  一审:姚丽钦

  二审:詹文青

  三审:罗柏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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