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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人大常委会赴晋安区疾控中心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0-08-11    来源:福州市疾控中心     字号: | |
  为了解我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8月6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坚率检查组到区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疾控中心等单位开展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办主任和人大代表参加,区政府林欣副区长,区卫健局、区疾控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鼓山镇人民政府、新店镇人民政府分管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察看了八楼生物实验室情况,听取中心主任许浩彬对本中心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之后在本中心十楼会议室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汇报会。会上检查组听取了林欣副区长及区卫健局刘必森局长的工作汇报。检查组表示,在新冠疫情防治工作中,区政府统筹协调下构建了联防联控机制,各部门各司其职,疫情防控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其他传染病的防治提供了借鉴意义。但是,疫情防控中也暴露了我区传染病日常宣传力度不足,医疗卫生人才激励机制不健全,镇(街)人民政府职责不明晰等问题。对此,各人大代表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建议:一要加大传染病防治宣传力度,提升居民传染病防治有关知识知晓率;二要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尤其加强对北峰山区医务人员的政策倾斜;三是各镇(街)人民政府应明确自身传染病防治工作职责,依法履职。
  会上,赵坚主任强调,本次执法检查感受到了区政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重视,为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大量财政经费,不断提高我区传染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但也应认识到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及短板,今后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医疗卫生系统的主力作用,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共同做好我区传染病防治工作。
  下阶段,本中心将在区委、区政府、区卫健局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此次区人大执法检查反馈的意见及各位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继续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不断提高传染病防治水平,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区人民的健康多做贡献。
  (晋安区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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